July 19th, 2010 Loulou
終於領到十年居留卡了,明明我跟法國的恩怨牽扯已經超過十年。
我記得10年前在我第一次婚姻時,和法國人結婚一年就可以申請國籍,住在國外的則是婚後兩年。那時和前夫一直住台灣,因為我法文不好(其實是根本不會),所以一直想說其實沒必要申請,等哪天要住到法國了再說吧。誰知這真是一個天大的錯誤。我想那時政策沒那麼緊縮,我那時的法文程度搞不好也會過。
2003年,現在的法國總統殺狗雞第一次擔任內政部長,決定整頓外國人,尤其是那些藉由婚姻之名專到這裡騙他們社會福利金的外國人(奇怪,以為大家在家都沒工作來等他們養),所以呢就把法令變嚴格,增加一年,也就是婚後兩年,住國外的婚後三年可以申請國籍。
2005年,殺狗雞第二次當內政部長了,這次更瘋狂,直接改成婚後四年才得提出國籍申請,婚後三年才能提出十年居留的申請。我在想如果是2003年結婚的人一定很倒楣,就是每次要到了時,時間就又延長了,和現在退休年限不斷延長一樣,每年都以為可以退休,每年都得再延一年,又不能告政府騙人。
我雖然承認一個國家要不要接受外國人加入成為共同體的一部份,是這個國家的權力。那就像社團入會要現有成員同意一般,不是外來的人說要加入就可以加入。可是我真心覺得四年的規定很過份,也就是一個外籍配偶要投資四年以上的時間才可以在法國落地生根。當然一年一換的居留證只是生活上不方便而已,但真正的困擾並不是去省政府排隊換證,而是讓不讓人安身立命的這點。舉例來說,我在這裡有工作,我在台灣也可以有工作,那如果哪天我的婚姻發生變化,我就失去了在這裡生活的權利,自然也失去了我的工作。又比如買房,如果四年內婚姻發生變化,那就是空有房屋產權,卻無權利到法國來使用財產。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婚姻撐不到五年(因為提出國籍申請後還要至少一年),你對生活上的投資都有可能是浪費的。不像兩個法國人可以在離婚後各自好好重新開始。這反而弄巧成拙,讓人在四年中無法感受到安定,無法放手在這裡打拼。另外,我想真要假的人還是可以騙過體制,現在的制度真的是犧牲大部分良善的人,去整肅一小部分連政府自己都束手無策的對象。
我從2004年來唸書,2007年結了婚,到今年結婚三年,所以可以申請十年居留證。雖然還沒符合結婚四年申請國籍的規定(我一直想去ㄠ把兩次婚姻時間累加),但因為我已經來法五年,所以我就用歸化去申請國籍,不過國籍方面至今還沒消息。不過沒關係,先拿到哪個是哪個,十年卡也已經很方便了。否則每年都卡在要換居留證,時間快到時就怕發證時間延誤不得入境法國,所以每年到那時候都不敢亂安排回台灣。
不過,殺狗雞的觸角無所不在,連拿十年居留證都沒那麼簡單。
首先我去申請時,上頭明明寫著結婚三年可以申請,可是承辦人員仍告訴我這是看省長心情發的,所以最好我還是能提出一些收入證明。可是我是用結婚三年申請,不是用工作身份啊!她說話是沒錯,但省長還是會考慮。好吧,那也沒關係,證明就證明,我提出了稅單,證明我可以端端正正地養活我自己,我提出房產證明,看吧我跟法國可是有深厚的牽連,我又提出我是宣誓翻譯人,這有兩個意義:一是我會說法文,二是我身家清白。繳件時我覺得我的文件真齊全,法國人應該馬上送我十張十年卡!
結果,錯了。繳件不久,我從布列塔尼玩回來之後,就收到了一張要去市政府面試的通知。我心下很不爽,只不過是十年卡耶!不過樂觀的李黑說:「這表示他們有在處理妳的案子啊!」嗯好吧,感謝這些做官大爺關照。
面試當然是很順利的通過了,但是那些問題都很蠢,完全有辱我的智商,而且我相信任何一個假結婚的人都可以輕易地通過。首先就是問我們在家裡說什麼語言啦,正確答案當然是法文。又問我的工作是什麼,這讓我發現那位馬蛋對法國比我還不熟悉,我跟她說我是自由職業者,她還問那是什麼?是到一個協會登記嗎?我說不,是要去URSSAF登記,然後就會收到一堆繳費單,要自己找客戶,沒協會給介紹的!我告訴她我的職業,可是她還是拿出一張白紙,教我用三行字寫出我週末做了什麼。我真的趕到很不爽,敢問老娘會不會寫字?妳才會不會寫字咧!我說喔不對耶我剛度假一週回來,要不我寫這週幹嘛好了。我開始寫,寫沒三十秒她就說不用再寫了,因為我看起來有很多話要說。後來她又拿出一段文字,叫我照念,天哪!是考老娘認不認識字喔,我當然給他一副這遊戲蠢翻了的那種臉。我終於「說服」她我的法文聽說讀寫是沒問題的。雖然我很想體諒她也是公事公辦,但我很難不感到被羞辱。
最後她問了最難的一題「請問您是否參與社區及地方生活?」這題我就被打敗了,當場很想回她繳稅算不算。可是不行,最後我還是硬ㄠ出我是某個台法友誼社團的會員。這題很值得以後要申請的人用力準備。
最後馬蛋說她給我正面的意見,並說會把文件呈給省長,我就快樂地回家了。
誰知過了三天,大白天地有人按電鈴。李黑因為病假在家,出去開門,進來告訴我是找我的。好險那天我工作忙,早上起床還沒梳洗就在工作,出去一看是個便衣警察,來調查的,我的打扮看起來就很像真的。警察主要來看我們是不是真的住在一起,是不是真的認識對方,問了像是「你們見過對方家人嗎?」之類的問題。這天李黑碰巧在家,所以我們就一起回答了,但我不知道如果只有我自己在家的話會發生什麼事?總不會要帶他去看我們睡的床吧!!警察還問了我們上一部一起看的電影是什麼,可是我們一直想不起來,我們在布列塔尼玩瘋了,誰記那麼多!過了一個月我們才突然想起來是An education 啦,還在猶豫要不要打電話去跟他說,故意亂他。最後警察為了知道我們到底是不是一對,就使出賤招,說要看照片。我心想,你自己說的就不要後悔喔!我們家多先進,所有照片存在一個中央伺服器,家裡所有電腦都可以透過無線網路去讀取那些照片。我們馬上搬來一台筆電,從結婚照、蜜月照、回台灣照、過母親節照、布列塔泥照,開始用力解說,那警察顯得很不耐煩,一直說好了好了我相信了,我們還說真的嗎?您不覺得我當新娘那天很美?硬是要嚇得他不敢再回來!他又跟我們要一堆我們明明已經給過的文件,我們說沒問題啊,電腦裡都有掃描檔,我們馬上印出來。他好像很怕我們的電腦,深怕又要看照片,就趕快說他還有事,叫我們文件備妥放到他信箱即可。我們當然擺出熱情的姿態…要看照片再來ㄏㄟ!
我想一定是我們的照片打動了警察,所以他也給我一個正面的意見吧,又等了兩個月,就收到領卡通知書了。
以後終於不用每年去換證花70歐買稅票了,也就是我今天賺了70歐乘上10次等於700歐!哇賺了700歐,趕快來想怎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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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8th, 2010 Loulou
這一天是週六,有個重要任務:去吃市場裡那攤上回和美食團一起來時錯過了的那家。話說四月時,我們一行在市場裡吃錯家,到了發現正牌的那家時,已經吃不下了。那天同樣是週六,我們問了週日開不開,店員說週日當然是不開的!但我們週日下午就得回家了,所以真是相當扼腕。
這還沒完,我們在市場裡逛著,突然有位太太用英文跟我們說:「剛剛是妳們問那家店明天開不開嗎?」我們說對啊。她說:「我告訴妳們,那家店絕對值得去吃,那怕是得等上半小時!」是啊,剛剛是很多人在排隊,但我們不是不想排隊,是我們已經不小心吃飽啦!!經過這位串場婦人的指示,更讓我們覺得沒吃到這家真是此行最大的遺憾。
回家之後的兩個多月,我對這事一直念茲在茲,所以這趟的一個重大目的,就是去吃到這家!
我們先去Starbucks吃過早餐,就去逛市場。這懶不拉達大街旁的La Boqueria市場真是百逛不厭,充滿色彩鮮豔的水果、綿延不絕的生鮮海產,入口處則掛滿了火腿。裡頭每一個攤位都很有特色,有個專賣蛋的,他的攤位上就只有很多很多的蛋,有個賣水果的,把櫻桃一顆一顆地排整齊來,還有專賣蘑菇的、專賣辣椒的…我還看到專賣魚卵的,其中一種疑似烏魚子的魚卵,一公斤價格是130歐,可是我覺得沒有我爸供我的貨美。
我最喜歡的是這攤賣蝦蟹的:

好多人在排隊,而且都不是觀光客,都是老奶奶(不會是老奶奶級觀光客吧?)…我在想遊覽這個城市最好的辦法,其實是租個帶廚房的公寓租上兩星期,這樣可以慢慢逛,每天到市場買龍蝦跟水果回家吃,多好啊!不像我現在很想買龍蝦,可是不知道要抓去哪裡。我的高級旅館套房只有個小吧台冰箱,龍蝦不宜!
我們看到什麼都想吃,可是又忘不了此行最大的目的:吃到我上次錯過的那家,所以一路忍著!終於撐到了中午,雖然對西班牙人來說還是很早,但總算對得起我們自己,趕快衝向那家店,見吧台兩個位子,趕快搶了。

就是這家,總是坐滿了人。
我們點了烤爐筍、烤辣椒、油漬蝦、油漬章魚,都是冷的在架子上的,李黑發現另一邊有現炒生鮮海鮮,我說可是我們已經點四樣了耶,但都很小,不然再點個炒小章魚,然後李黑點一杯啤酒,我點了現榨柳橙汁。東西是不難吃,可是說實話,沒有到要讓人為之傾倒的地步。當然蝦很有彈性,章魚很嫩,不過對我來說這是應該的,如果沒做成這樣那叫做不會做,而不是做成這樣就叫做好吃,這只是做小吃生意最基本的標準而已。不過也沒關係,反正就是市場裡的小吃,我也不要太嚴格,只是覺得好像沒必要兩個月來朝思暮想罷了。
但奇怪,店裡生意真的很好。我旁邊兩個年輕人各吃一盤海鮮盤,不太大,兩人加起來的份量大概只有我們前一天晚上吃的一半。可我發現在結帳時,他們拿出大鈔來,老闆找他們一點小錢…李黑開始覺得不太妙,他說這家一定很貴。我說不會啦,他們之前應該還吃了別的。他覺得不以為然,他說妳覺得這樣多少錢?我說不知道,35歐吧!
什麼35歐!結帳時竟然是66歐!就吃那五樣東西耶,蘆筍五根,辣椒旁邊在賣一大籃才一歐,他是憑什麼要我們付66歐。我們知道上了賊船了!上次那個講英文的太太一定是共謀啦。我們不甘願地付了那錢,但發誓死也不會再去那裡吃,並且要到處說它的壞話!根本是在搶劫啊!
後來李黑告訴我,在我們正要離開時,他聽見旁邊有個人在跟一個觀光客說,要吃好的就要去那家。
所以我們結論就是:這是他們一貫的伎倆,用樁腳政策!而且正常人要進餐廳會問價錢,進市場的小吃攤怎麼會想到價錢的問題呢?所以大家都這樣被騙一輪。太惡質了,所以上面那張照片不是要替他廣告,而是要大家千萬得認清這家,必逃啊!
後來回家後,發現這其實是個很有哲學味的啟示:錯過的事情未必要遺憾。我們四月時的錯過其實是好事呢,而我偏偏那麼執著要去彌補,越搞越慘,花錢買幻滅。如果當初錯過的事就讓它錯過,不是很好?所以有時錯過原來是躲過啊,施主就不用再執著了,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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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7th, 2010 Loulou

我對高弟不太熟,大概只知道他是個會蓋出很多奇形怪狀的建築物的人。可是進到聖家堂裡,其實不太需要什麼建築的背景(當然因為我滿足於外行看熱鬧的層次),就可以感覺到它是一種歌德式教堂的變形。我覺得它還是保有了歌德式教堂的基本元素,比方說尖塔、馬賽克玻璃、立柱,但所有的直線都被拉成曲線。其實說曲線也不對,曲線至少還是可預測的規律線條,應該說是自然的線條,於是尖塔變成釋迦頭(敢情所有的宗教歸為一宗?)、立柱成為上面分岔的樹枝。不過看著看著,我突然很佩服那些請高弟幫他們設計房子的有錢人,因為我個人並不想住在這種風格的房子裡,我想直線還是最簡潔、規律,最讓人安心的。住這種房子一定會眼花撩亂、拈花惹草,每天跟老公吵架。
逛著逛著,我們到了另一面出口,看到了另一個上塔的電梯,神奇的是這一邊的生意差很多,電梯小姐閒得發慌,和剛剛進來那一面排隊的人群不可同日而語。我們上前,她說搭電梯上樓是一個人兩歐半,但是得自己走下來,我們覺得既然都來了,就上去看看吧。後來發現這才是最值得的!因為在下頭感受不到聖家堂的壯觀,尤其我一直帶著參觀工地的心情。但從塔頂走下來時,在迴旋梯的每個轉角都有個開口,可以俯瞰整個巴塞隆納,或窺看教堂的裝飾,每個轉角處都別有洞天,這個2.5歐真是比剛剛進來的門票12歐值得,如果沒有上塔頂,那真會覺得12歐的門票非常的貴。我不知道很多人排隊的那邊是比較值得一看呢?還是大家因為不知道有另一端的電梯所以都擠在另一頭?總之我們上了比較冷門的那邊,也覺得很值得了。
不過我們錯估了自己的體力,原本以為下樓並不困難的,可是走下來之後,我們的膝蓋便不斷發抖,並且直到週日旅程結束為止,體力都沒回復,一直處於一種每隔一小時就一定要坐下來喘氣的狀態。我們很擔心以後不能自助了,而必須參加輕鬆的遊覽車團!不過經過親身實驗結果,我認為聖家堂應該比佛羅倫斯的圓頂教堂高,因為我們爬上圓頂教堂再走下來都沒累成這樣!總不會是兩年來我們的體力衰退至此???
經過文化遊覽之後,又必須回到現實的滿足口腹之慾的問題。我們打算去吃四月時我和美食團太太們一起吃過的熱炒店。這家La Paradeta和台灣的海產攤概念很像:進去之後就是一個充滿生鮮海產的攤子,選了海產與作法後,就可以自己找位子坐下,等叫到號碼時再去領餐。這家店的食材很新鮮,又現煮,重點是非常便宜!上回我們吃到快翻過去,又一人喝了一大杯啤酒,才付了一人18歐!我回家跟李黑說得口沫橫飛,所以這次他堅持他也要去。我們這回去聖家堂旁邊那家分店,這家店面大很多,否則上次那家外頭好多人在排隊。我們在經過聖家堂的體力消磨後,便迫不及待的衝去當第一個食客!當第一個客人有個很大的好處,就是被叫到號碼時比較容易懂,好像是una吧!不像上回來,好像拿到9號吧,我們從頭到尾沒聽懂過,每次都要店員來提醒該領餐了。

一定要點這個小龍蝦,不吃可惜!還有各式各樣的蚌類,在法國都好貴啊,在這家餐廳幾乎就是按市場的生鮮價在賣,非常划得來!下次再來我就每天吃這個就好。
用過餐後,其實天色還早。一般西班牙人沒那麼早吃飯,但我們是觀光客沒關係。我們決定到舊港邊走走。我特別喜歡靠海的港口城市,覺得這種城市都有一種人來人往的流動風情,而且氣候總是得天獨厚。我覺得巴塞隆納舊港整理得很舒適,很適合散步。巴塞隆納和台灣很像的一點,是這個海邊的大型商場,簡直就是超巨大美食街,很活潑有力的矗立在那裡,和有時安靜得過頭的法國比起來別有一番風情。我們雖然吃飽不想再吃了,但還是把這商場逛了一番。
橋上好多黑人在賣假的名牌包。第二天傍晚等地鐵時,我旁邊有一群二十幾個黑人,每個人都有一大包東西,我想是準備去擺地攤的,傍晚是該上工的時間了。這讓我想到巴黎,巴黎也有好多黑人在賣艾菲爾鐵塔的鑰匙圈(我想獲利應該比名牌包低很多)。不知道他們都是打哪來?跟誰拿貨?住哪裡?怎麼知道可以這樣營生的?莫非有全球地攤組織集團??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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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4th, 2010 Loulou
這是我第三次到巴塞隆納。第一次是好久好久以前,在我年齡還是2開頭的年代,好像是2002年底過完聖誕後。那時不知歐洲的冬天有多冷,悅文還借了我一件羽毛衣。但我記得天氣雖冷,可是巴塞隆納出了個大太陽,Rambla大街上很熱鬧。記得是逛了舊城,去到山坡上的城寨,沒跟高弟打照面,因為我前夫直呼無聊。同行的友人還問他那你覺得怎樣才不無聊。那時我沒意識到,現在才知道他那可能是憂鬱症的症狀之一,就是看到什麼都乏味,所以必須待在台灣這種刺激很多的地方。總之那次的旅行就在任性的小孩無聊的呼喊中模糊地結束。
第二次是今年四月,和住附近的幾個女性朋友,組了巴塞隆納吃喝團。這次很厲害,我們連海都沒看到,其中一個朋友是第一次去,但我們卻沒讓她有機會看到哥倫布雕像,我心裡很過意不去。倒是大家斤斤計較:一個週末從週五到週日中午一共有五餐,可得找出能吃得最多、最道地的策略來。於是從熱炒吃到火鍋,從市場逛到Camper,不亦樂乎。唯一的遺憾,是在La Boqueria市場裡,原本看了書上寫,該去吃一攤結合了早餐、tapas與熱炒的店的,後來因為戰略問題,我們竟然吃錯家,在別家吃得飽飽之後,再轉幾個彎,卻發現另外那家才是書上寫的Barcentral!遺憾哪,可是我們再也吃不下了!我們都偷偷立志:下次要再回來吃!
我的第三次,竟然是李黑的第一次!他住得這麼近,卻從來沒有到過巴塞隆納!我笑他真是不知錯過了什麼。
因為上回我們住在舊城區,這回我想換個區住,選了Eixemple區的一家旅館。我從Booking.com訂的,建築外觀不錯,地點也甚佳,樓下就是地鐵Diagonal站,隔壁就是Casa Milà,我想要追逐高弟的腳步很方便,所以雖然旅館內部看來簡陋,我也就訂了。到了要入住時,櫃臺人員說這個週末有超訂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去住隔壁的旅館,但付一樣的價格。隔壁的旅館是三顆星,舒服寬敞許多,我們付70歐元一晚被免費升級到140歐元一晚的房間,覺得真是走運。我要大力推薦這家actual旅館,它的床真的很舒服,因為我這趟走得快累死,好險床很舒服,不然不知怎麼撐下去。
原本按計劃,到的第一天星期五,想選一家高弟的casa參觀,之後再去聖家堂的,但我們低估了路程。從土城到巴塞隆納大約400公里,我們原本以為上午出發,中午左右會到,但其實加上路上塞車、過了中午只得停下來吃飯、到了巴塞隆納得停車、入住…等我們要開始出去逛時,已經快下午四點了。此時我又說了和上次來時一模一樣的一句話:這種地方,一個週末根本不夠,該來住上兩個星期的!所以現在只能選一樣進去參觀,李黑覺得聖家堂還是非看不可,所以只好暫時犧牲其他casa。但是也好,因為我比較想看casa batllo,可是進去的門票一人就要17.5歐,我可不想花這錢又進去隨便繞繞趕快出來。
接下來,我們做了一件高估自己體力的決定:走路到聖家堂!我們是這樣想的,既然不進去參觀,那我們可以沿途看這些建築物的外觀,然後到聖家堂再進去參觀。一面走我們還一面稱讚巴塞隆納真是一個適合行走的城市,至少在這一區,人行道都很寬敞,而且比土城乾淨許多,外加每個街角都有果汁攤,走累了可以隨時花個2.5歐坐下來喝一杯。我們開始說巴塞隆納真是界於台式生活和法式生活間的完美融合…
到了聖家堂,買了票(請注意,只收現金,千萬不要排隊排半天發現現金不足啊),進去參觀了。入口有個肚子很凹的耶穌像那端很多人在排隊等電梯,我們怕等久了等到了時也沒時間參觀了,便先進去參觀。
最近我家在施工,因為李黑心血來潮想把牆壁換顏色,後來想想要做事就好好做,不要在壁紙上油漆,要把壁紙撕掉,撕掉壁紙後覺得牆面不平漆油漆不好看,於是決定重整牆面,重整牆面前覺得那乾脆把電線重牽,這個一來可以把電線埋在牆裡再把牆補起來,後來想想那把大門也換了,要換大門要先做門前台階,而且要先換了門再整門的那道牆…總之我家工事很大,我有一點覺得再也受不了家裡工地的狀態才逃出來玩的!!
可是進到聖家堂裡,我突然有個心得:我幹嘛從一個工地逃出來,又進入另一個工地啊!
聖家堂預計2025年會蓋完,我想到時我會看到不同的風景。於是此行,我拍了一張極具階段性意義的照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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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13th, 2010 Loulou
今天早上到看守所去翻譯。我的「客戶」(其實我不知道怎麼稱呼,按理我的「客戶」是法院,如果按照付錢的人是客戶這個定義的話)過兩天要出獄了。依據法官判決,他們服刑期滿後三年內不得進到法國領土,所以省長必須將他們弄離法國(這是很人道的,以免他們一被釋放踏出監獄,就又犯法了,因為他們被判不得踏進法國領土可是一出獄卻又踏進法國領土,然後再被抓到就變累犯…很多這樣的例子,就一直被抓一直被關被放出來又再被抓去關。所以省長願意挺身而出把人送走,算是功德一樁),所以就有一些資料要簽,表示他們已經知道自己必須被送離法國,問他們有沒有其他意見要表達。
看守所裡面大概很大吧,反正獄警去叫人叫了很久。我在那沒事,又懶得跟旁邊一個阿拉伯語翻譯聊天,就拿出一本書來看。
後來有兩個很有禮貌的便服男子進來,跟大家打了招呼。阿拉伯語翻譯很好心地跟我說:「那兩個是法官。」我心想,法官是到看守所幹嘛?阿拉伯語翻譯跟我說看守所有設置法庭,這樣就不用將所內客戶押解到法院。
後來兩個法官八成也在等「客戶」,就坐在我旁邊開始聊天。穿著Hugo boss橙色上衣的法官開始跟另一個年紀比較大的法官抱怨,講了一個好長的故事。我沒仔細聽,但內容大概是這樣:其中一個「客戶」在好一陣子以前,提出一個提早出獄的申請(沒聽清楚為何),而BOSS法官不接受。不接受就算了,可是某天BOSS法官竟然收到一份決議,說是依據高院決定,這個客戶可以提早出獄。重點是,事情已經過了很久,那個客戶的刑期到本週六就要滿了,可是現在這份決議說今天必須放他出去。但是那個客戶說他不要出去,他要等到週六(BOSS法官一面說:「廢話,他也不是笨蛋,他現在出去沒錢,一定很快又犯上什麼,再被抓到更嚴重,他當然想乖乖待到週六把刑期服完。」)。可是BOSS法官必須執行這個決議…要把一個不想被放出去的人放出去。所以他此行的目的,竟然是:說服那個人願意被放出去!因為他無法撤銷一個不是他所做的判決,可是做出判決的人放假去了!然後決議已經根據這判決做成,所以他必須執行決議。總之是一個鬼打牆的狀態,而對他來說最簡單的,就是說服那個客戶。
一旁年紀較大的法官說話了。他不同意,他說這當然是前所未見的,可是你不能強迫一個人接受一件對他有利的決定,他不接受就是不接受。BOSS法官說那我現在是要怎樣?年紀較大的法官說沒辦法你得去高院找到代班的人,叫他撤銷這個判決。BOSS法官說你也知道他們放假去了現在一團混亂我找誰啊?而且我在今天之內要辦完這件事!我覺得最簡單的,就是我去要那人接受被放出去,我再幫他找另一個理由留他幾天到星期六,這樣不就皆大歡喜?
年紀較大的法官還是一面搖頭,一面說沒這種事,你要按正確程序來…
我在旁邊聽得整個背都涼起來。其實在法國常常有鬼打牆的事情發生,見怪不怪。按照程序走,走到一半總是會卡住,然後這邊人家說要先去那邊蓋個章,到了那邊,那邊的人又說沒有這邊的人出具的某證明我不能蓋章喔,回到這邊,這邊說就是要蓋了那章我才能出證明啊…從公家機關到私人公司,這種事情無所不在。
可是這都還是凡人的層次,凡人鬼打牆還是可以被原諒的。
可是他們是法官耶,連法官也鬼打牆,這太恐怖了吧?我突然發現,他們其實只是跟你我一樣的凡人,一樣會抱怨制度有問題,一樣會抱怨那個笨同事搞出這樣的爛攤子給別人收拾,一樣會抱怨我明明就快去度假了怎麼給我出這種鳥事,害我不能上網看度假地點附近有什麼好玩…他們講話也是 con 啊 connard 個不停,好像氣質沒比我好到哪裡去,而且一點也沒有大公無私的安靜面貌。他們可以是你,可以是我,可以是隔壁的老王老陳,可是他們是法官,擁有判生判死(錯了,這國家不能判死,但可以判你生不如死)的權力。
他們的鬼打牆聽得我好害怕,趕快把耳朵關起來繼續看我的書。我在看暑假作業第一本(進度落後兩天)Un roman français,主角剛被放出來。其實這本書的誕生,主要感謝一個檢察官。原因是作者Beigbeder某天吸草被抓,被抓去拘留,本來以為24小時內可以被釋放的,因為畢竟他沒販毒,也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可是(就他覺得)因為他是名人,所以檢察官竟然在不存在任何合理的延長拘留理由下,決定多拘留他一夜。那一夜,他待在一個可怕的地牢裡,牆會滴水,沒有被子蓋,床是硬地板,地上是糞坑,伸手不見五指,只有四周其他人犯的吼叫…這和我們的認知相反了,不是任何人在被判有罪之前都該被視為清白嗎?這種環境對於有罪的人都叫殘忍,更何況是對該被視為清白的人。(我覺得作者說的一點也不誇張,就我服務客戶的經驗,要被抓去拘留是很容易的事,因為拘留是警察的權力,只要24小時內放人就行,但拘留的環境,我想一分鐘都是污辱…信不信?喝兩杯啤酒騎腳踏車,也足夠構成拘留的條件)沒錯,Beigbeder拘留的第二夜是多待的,因為並沒有繼續進行調查,他心中對那檢察官的怨恨可想而知。這本書的故事就從這裡開始,是一部很好看的自傳回憶體。
我一面讀著他終於被放出來,一面聽著旁邊Boss法官的拆東牆補西牆大法。心想,其實我們都是人而已,就是工作會遇到困難要想辦法解決,只是不幸地,有些人的權力很大,他們東拆西補地,玩弄的其實是你我的命運…
突然,年紀較大的法官叫我:「小姐,我們說話這麼大聲您書看得下去嗎?」我裝死,說我把耳朵關了,啥也沒聽到。一面小心地蓋著我的書皮,怕他瞥見了,這本書出版時,可是鬧得滿城喧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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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8th, 2010 Loulou
我看了耶,很好看。希望Utopia會上映啊,否則李黑都聽不懂,我又不想在旁邊說書。
看「不能沒有你」的時候,一直想到Ken Loach的 Ladybird,不過,我真心覺得「不能沒有你」比Ladybird好看很多。除了語言的因素外(我承認「不能沒有你」說著我熟悉的庶民語言,而Ladybird的口音好重,我得努力看字幕),我覺得「不能沒有你」片中人與體制的關係更糾纏不清,也更為諷刺。
Ladybird是這樣的一個故事:一個母親與不同男人生了幾個小孩,又跟個打她的男人一起。最後社會局認定她不適任母親,要將她的孩子帶走,而她在被判定不適任之後,就怎樣也兜不出這個圈子了,只要有惡鄰告狀、小孩受傷這種事出現,都更加加深社會局與法院給她的不適任母親形象,最後連她走投無路脾氣爆發,都被說成歇斯底里,情緒不穩定於是又和不適任母親掛在一起。
看Ladybird的時候,其實還會讓人想理智地去討論這個「矛盾」:國家有沒有權力評斷一個母親不適任,而決定代行其職?還是作母親的權利該高於一切?無論一個母親怎樣,她都有權繼續撫養她的小孩?
我看那片的時候,一直想的是這個矛盾。但這背後的意義是,當這個矛盾被形成一個問題意識時,我其實已經認為那是個不好的母親。我先認為那個母親的生活方式的確對小孩「不好」,然後才問:儘管(或既然)她對小孩有不良影響,那國家在這種狀況下要不要介入?也就是說,我的確也認為有著這種生活與存在方式的母親,無法給小孩正常平衡的生活,我承認我看那電影時一點也不同情那個母親(我也覺得她歇斯底里好煩),如果我覺得這個議題的確是個矛盾,那只是因為我討厭國家的無所不在,是基於我對國家的觀點認為國家不能取代母親,或者國家沒有資格透過國家機器的一些檢測方式,來檢測一個人是不是好母親,否則這樣的國家將會無所不在,以保護之名而進行對自由的侵害。基本上,看那片時,我想到比較多權利與權力的問題,而不太看到「人」。在看那電影時,我一直沒進入另一個層次,亦即比較激進地去反省什麼叫好母親什麼叫不適任的母親,我無法超越「適不適任」的概念,也就是我心目中還是覺得有適不適任的問題,只是我討厭這個標準由國家給定罷了。也許Ken loach有想談這個,但我沒感受到,我也無法超越我思考的國家層次。於是,ken loach這部電影對我來說是用影像來包裝一個政治社會學的討論。
但「不能沒有你」完全不同了,雖然故事內容有點像,都有監護權問題,都扯上要帶走小孩的社會局,但整個調性卻差很多。而且雖由一個社會事件開始,卻不像只有激進青年才會去看的社會意識電影。我喜歡這電影的原因是,一切都很溫和,太溫和了。劇中的父親從來就沒要反抗體制,也從來就沒要當邊緣人,他不是那種大聲疾呼我就是要這樣生活,我有權利這樣養我的小孩,國家給我靠邊站那種頭頭是道,他和Ladybird裡面那個母親不同。「不能沒有你」當中的父親,其實是一直很溫順地要走入體制的,小孩年紀到了要唸書,對啊,那要去報戶口,戶口報不成?這樣啊,那找立委,立委跟行政單位說了他也乖乖聽了,而且臉上露出無限感激的幸福笑容,那還真不好意思要麻煩林專員了…最後呢?最後就是都乖乖聽話了怎麼還不行啊?這和ladybird比起來是更殘酷的,他沒有那種邊緣人大喊我就是要這樣過活關你們這些人屁事的那種勇氣,沒有,完全沒有。他是窮盡了一切努力要走進體制,可是卻把自己越推越遠,完全的被體制異化。
我覺得這片另一個張力的所在,是這片中沒有壞人,沒有正邪分明的惡的那一端,我們看得氣得要死時,卻不知要氣誰,搞得觀眾也很洩氣加無力。在電影中,那父親遇到的每個人都很和善。這不像張藝謀「一個都不能少」裡面那些欠揍的官僚嘴臉,看起電影來可以義憤填膺拼命罵那些死官僚….沒有,在這部片中的「官方代表」都溫和有禮且熱心助人。來通知的警察會一面欣賞風景,立法院的櫃臺也很認真幫他打電話,立委助理也服務到家,總統府前的警衛要他放下東西還會說「請」,盤問完畢水果還會還他。裡面的人都太好了,沒有壞人的戲,反而讓人無處發洩,不能把氣找到一個對象發洩,於是更悶。
悶哪,因為不是人家故意刁難,事情就是這樣;悶哪,人家也沒有不幫他,但真不知從何幫起;悶哪,一個父親只是要小孩上學,卻搞到沒資格撫養小孩…一切的一切,沒人故意作怪,可是體制卻推著整個事件這樣走,我們在中間除了無力,就只能嘆息。但到最後我哭了,很多人肯定也哭了,但其實我也不知是同情地哭,還是無力地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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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5th, 2010 Loulou
其實我沒有暑假的,說暑假計劃,是覺得不要讓自己像一個瘋子那樣工作,嗯,也就是決定雖然要工作,也是要拿出暑假的態度來。
話說昨天有兩件事嚇到我:
一是我想到很久沒上自己的部落格,決定上來看看。沒想到,在輸入網址時,發現因為太久沒上來,我的瀏覽器的自動補字功能已經忘了我的部落格地址…我又想到自從開始使用噗浪和臉書以來,以前雖不敢說端端正正,但至少也是正正當當寫完的文章,竟然都被縮短成三言兩語地發表了。在噗浪及臉書發表過這些雜事新聞後,自然就懶得正正當當寫完一篇文章。於是交流效果有了,但文字生產卻少了,也草率了。這很不好,我要改進,因為我還是承認書寫是一種不可或缺的生產方式。寫過了,才算活過了。我覺得我前一陣子都在白活。
二是晚餐時和一個法國女友出現一段讓我覺得很笨的討論。討論內容不重要了,但反正我對一種很法國白女人的中產態度很看不慣,那就是一種很高傲、自以為是,卻沒有其他文化與階級觀點的態度,她們關心的環保只是自己會不會吃到基因改造食品,而不管別人家發展正不正義;她們關心的女人,也只是要不要洗碗、有沒有贍養費,而不是女人為何只有一種面貌。然後突然發現,十五年前念大學時我就批評這種事,怎麼十五年後我還要說同樣的事?一整個覺得自己在反芻,非常受傷。
又想到自從開始工作以來,生活就被工作和休閒清楚地劃分,要嘛忙得像狗一樣,要嘛懶得像豬一樣,除了荷包以外,其他的事情都沒長進。那如果我又繼續這種不事文字生產的日子,又必須和法國這地方很中產白人的大部分人常相左右,那再過幾年我不知會變什麼樣子?
所以,我又立志了。
這個暑假,我要一週看一本書。工作不是藉口,想當初在破鐵,就是一週一本法文小說地讀的,生活忙,吃飯、大便或睡前總有時間。我要回到一種把讀書跟寫字當作功課而非休閒的日子。
目前書單(先把書架上還沒看完的清掉):
Un roman français
Les années
L’échappe belle
Journal du voleur
…
啊,週一已經過了一半!那我趕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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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6th, 2010 Loulou
6月2日這天,是我們結婚三週年的日子。其實三週年本來不特別重要的,反正比二多比四少,可是打從我們結婚以來,我們的結婚證人何內,每次在嫉妒我們感情很好時,就會說:「等你們結婚三年就不一樣囉!」…怎麼會有這種酸葡萄證人啊?…所以為了向他示威,我們決定去吃一家米其林二星餐廳以宣告三年里程碑,還問他要不要來,沒想到他故意躲到英國去,只剩我們兩個自己去吃。
這家餐廳是在本省(上加隆省)和隔壁的Gers省交界的一個小村子裡,已經算Gers省,我最喜歡這種隱藏在偏僻村落裡的武林高手,決定一試。這餐廳叫 Le puits Saint Jacques,既然人家有二星,就是有他厲害之處,我就不用再來錦上添花。我很喜歡這家餐廳,覺得錢花得很值得,而且氣氛很輕鬆,不像有些餐廳,走進去會覺得店裡的高傲氣氛讓自己爛得像一團垃圾。
我們點了Menu découverte (「發掘」套餐),外加40歐元幫每一道菜配一杯酒…因為前後一共有七道菜,所以最後,我們很不負責任地當了危險駕駛。這種「發掘」套餐通常就是主廚廚藝的最好呈現,我們就不多想,交給他們辦。點了這套餐後,就來了一名餐務總管,這人的工作很神奇,就是在用餐前,向客人解釋待會的菜色內容,詳細到每個醬汁的內容、每個食材的來源,怎樣搭配,待會要先怎樣嚐,再怎麼吃…說得人口水直流。我覺得這是個好主意,省得每道菜上來時他來講解,那用餐的人自己就不能安靜用餐。
他說說說,說到待會有道比目魚,上頭有個醬汁,然後最上層帶了poutargue削的薄片。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此時李黑發問了,我發現他也不知道那是什麼。總管解釋道那是俗稱地中海魚子醬的一種曬乾魚子,是mulet這種魚的卵,在法國南部martigues那邊會將它曬乾削薄片吃…因為他介紹了好多,我們很期待,但其實也沒有仔細記起來每道菜的細節,想說等會吃了就會想起來。
每一道菜都非常用心做且充滿驚奇,每一道菜份量都不多,但是都非常精緻,並且有令人意想不到卻非常完美的搭配,也就是每一道小小的菜都是許多功夫的濃縮。侍酒師更是厲害,會配出讓人覺得妙到了極點卻很搭的酒。
第三道主菜,比目魚出現了,上面果真有一層削得很薄的魚卵,我心想這就是他剛剛說的那個不知道叫pou什麼的東西吧(邊吃飯還要邊記法文字很累)。我們一吃,都抬起頭來看著對方,李黑說:「這好像台灣那個…」沒錯,味道像極了…烏魚子!!!不會吧?所以世界上有一種東西味道和烏魚子這麼像?我們因為太興奮了,所以就開始和總管聊天,我說我們台灣也產這樣的東西,和這像極了(一心只想著像極了,不覺得會是一樣的東西)。他問我那是什麼魚,我只知道是烏魚啊,可是我哪知道烏魚的法文是什麼,於是說了是一條這麼長的白肉魚,雖然話說完想想好像肉也沒那麼白。總管還很認真的跑進去問主廚,然後出來說不知道我在說的那種魚。我說很奇怪,為什麼我從台灣寄來,法國的朋友都吃不慣,可是在貴餐廳卻被當高級食材。他說其實靠海的民族都會吃魚子,而東西是不是珍貴和稀不稀有有關,一個世紀以前波爾多人都吃加隆河產的魚子醬的,是很平常的食物。他說法國人吃不慣那烏魚子可能是切得不夠薄,因此對他們來說太油且碘味太重。我是不太同意,我說那是因為你們沒得吃,所以才切得薄,我們有那麼多,我都切方塊來嚼。後來他說東西怎麼切會影響味道,他建議可以煮義大利麵,將魚子切得很薄很薄灑在上頭,非常好吃。李黑聽得很心動,我心想,你們吃不慣大口是你們的事,我可以自己嚼,幹嘛要給你們吃珍品還得想辦法說服你們?對我來說這東西就是吃本身的味道,最好切大塊配高梁,幹嘛切薄片混麵吃。好這是大家哲學不同,法國人比較不懂海派用餐的道理。
但這都不是本文重點。
快樂的一餐回家後,我決定來查查這個長得很像烏魚子的東西是什麼,因為如果找得到替代品,就不用叫我爸寄了。結果一查wikipedia,發現那叫做poutargue的條目下,就附著一張台灣烏魚子的照片!不會吧,我有沒看錯。我又想說可能是wiki更新的人把圖弄錯了,所以很仔細的讀了條目內容,法文版是說poutargue就是曬乾的mulet的卵,是martigues這地方產的珍貴食材,嗯,關於珍貴這點是和台灣的烏魚子有像。接著我又去查了這mulet到底是什麼魚?為什麼有一種魚的魚子會像極了烏魚子?結果…嚴重的事情出現了,字典寫著mulet就是鯔,俗稱烏魚…也就是說我在那邊跟人家形容半天的「白肉魚」就是那個大家都認識只有我不認識的mulet啊!我在市場上看過mulet可是我卻從來沒認出牠是烏魚(很慚愧,我媽以前常買耶,我這樣像從一個海島上來的人嗎?)…所以,果然沒錯,我們吃到的果然是烏魚子!原來烏魚子的法文叫Poutargue!
這真是個驚人的發現,首先,原來烏魚子有法文名,以後就不用跟法國人形容半天,以後可以說:「啊這就是poutargue啊,沒吃過嗎?」可以當場打敗法國人的食物沙文主義。然後原來mulet是烏魚,那以後可以買回家煮米粉。最後,我決定找一天去martigues這地方玩(其實是要去買烏魚子),我想這種和台灣人一樣會吃的地方的人民一定很不凡(其實我才是食物沙文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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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9th, 2010 Loulou

這是一盤沙拉加上鴨心串燒,是我們家這裡的酒吧都會賣的一道菜brochette de coeurs de canard。這個很好吃,大家如果到西南法,一定得吃一下。這當然不在旅遊書的名菜之列,因為它不是那種大型宴客菜。只是因為鴨的肝被拿去做肝醬了,那基於不浪費的原則,要把鴨心也順便吃掉。因為不是名菜,所以當然不是去星級餐廳吃,倒是在一些很平民的酒吧可以吃到,酒吧裡通常就是這樣一盤沙拉配上一串碳火烤出來的鴨心,當商業午餐很足夠。
可是這些,完全不是本炫耀文的重點,重點是:那鴨心非但是我烤的,而且還是我自力把火升起來的!!這真是繼自己開生蠔之後,又一虛榮巨作!
話說吃烤肉也吃好多年了,從小時候郊遊吃跟父母到河邊烤肉、長大聯誼到陽明山烤肉、住外面時在陽台上烤肉,到來到法國夏天每天吃烤肉,奇怪我怎麼從來就沒想到要自己升火?好像每次都是自動的分了男生起火,女生醃肉;到了法國不用醃肉,都是直接買香腸或把整塊肉烤了再加鹽,我就變成去準備沙拉…那如果有天我的男人不在,那我就得用烤箱烤了耶,我滿不喜歡吃飯得靠別人這種事。
今天中午就發生這種事,我因為極想吃烤鴨心,可是我又不想等李黑回來升火,否則下午去上班…大家都會問他中午做了什麼。所以我決定自力自強,沒起過火也看過別人起火,就算沒看過,也可以拿出科學知識分析!
首先,據說火當然是要有空氣才燒得起來,所以必須上面有易燃物,但下面有個著火的東西,有一定的空氣量,讓火著起來時燒到上面的易燃物,但又不能一下燒盡熄了,必須延伸到旁邊…好,這理論我是知道的,那怎麼把科學理論變成實際的技術呢?我架了一個近乎完美工藝的樹枝擺設。這樹枝也不是隨便的樹枝,是我家籬笆裡撿來的。我先在烤肉架寬的方向,找到兩個平台做支撐,靠著這兩端平台架上兩根樹枝,然後再以這兩根樹枝做支撐,沿著烤肉架長的方向鋪上樹枝,也就是現在上方蓋滿了易燃物!接著下面放火種,火種點燃後燒到樹枝,火就升起來了耶!!天哪!這麼簡單的事,我竟然三十幾年來都要依賴男人才能做。

看到沒?就是這種超完美工藝。
火升起來後,我實在太興奮了,於是就迫不及待地把鴨心串放上去。

後來才發現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因為這種火只會把鴨心烤黑,卻不會把鴨心烤熟。所以趕快把鴨心移開,讓樹枝再燒一下,然後把燒紅的樹枝打散,剩下只有熱度但沒有火焰的燒紅木柴,再將鴨心放上去烤。

像這樣。可是烤鴨心和鴨胸其實有個困難的地方,就是油會一直滴到火裡,熊熊的火焰又會上來,所以就要不斷的滅火。
最後做出來頗有敝城酒吧的架勢,算是很爽快的一餐,因為吃烤肉不用再靠男人,故命名獨立鴨心,並為誌以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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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3rd, 2010 Loulou


其實我是很晚才認識東坡肉的。小時候家裡常煮台式紅燒肉,印象中比較不甜,湯汁比較不濃稠,切成長條片狀的,肥肉倒也是不少。通常小孩不愛吃肥肉,我媽也不知怎樣連哄帶騙,弄得我從小就愛吃肥肉,從此成為不挑食的好孩子的典範,這種典範的背後當然是另一種良母的典範,所以我媽老愛拿出來說:「阮兜阿如最愛吃肥肉了,多乖啊。」看著我吃肥肉的我的母親的眼神裡,總是有著一種莫名的驕傲:看,我養出會吃肥肉的小孩了,妳們行嗎?
很晚才認識東坡肉,還是個日本人教我吃的。我們約了去微風廣場樓下吃湯包,可是Goro說來這裡一定得點東坡肉,我只知道東坡肉一定是豬肉,至於箇中道理我就不懂了,和紅燒豬肉的差別又是什麼我也不知道,好奇之下,我說好啊那點吧!上菜的時候,對我來說真是個新奇的經驗,切得漂漂亮亮,烹得油油亮亮的肥豬肉,夾著麵包吃,味道比台式紅燒肉細緻許多,因為醬燒稠了,肥肉部分更顯滑嫩。我於是愛上這道菜。
因為這種菜是屬於偶像級的那種,我當然從來沒想過要做它。
在法國的中國餐館裡有道菜叫porc au caramel(焦糖豬肉),這是這裡的一道「名菜」。有名到什麼地步呢?在電影Wasabi裡,那尚雷諾不是請了那個喜歡他的女生來吃飯嗎?他就煮了這焦糖豬肉,而那女生一看就知道是他跟前女友學的。雖然劇中的前女友是日本人,可是反正法國人搞不清楚,把法國中國餐館的名菜套到日本去了。但不管如何,在這裡,想到亞洲人,先是想到春捲,再來就是這叫「焦糖豬肉」的東西了。
因為我不知道「焦糖豬肉」是什麼東西,所以從來就不會點來吃。倒是有一天跟我婆婆提起,她說那可是她的拿手菜,,當下馬上去買菜,做了給我吃。可是真的非常不好意思,其難吃無比!婆婆邊買肉邊說:「本來是要用五花的,可是那太肥不好,買梅花肉代替吧!」我不知道那道菜到底是什麼,就跟著說好。回家後,她說要先做焦糖,拿出寫得極為工整的家傳食譜,上頭寫著:「30顆方糖」婆婆於是一絲不苟地算了30顆,完全沒懷疑30是不是一個可怕的數字。當然,30顆方糖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溶掉,然后糊一糊加了洋蔥和醬油再加上豬肉就上桌了,變成一鍋非常膩的糖漿豬肉。我想這道菜應該是法國人自己發明的吧,那看來我和這什麼焦糖豬肉無緣。
可是某一天,到一家中國餐館吃飯,這次的菜單是中文版和法文版並列。我發現一件驚人的事,那就是那「焦糖豬肉」的中文翻譯竟然是「東坡肉」!!敢情我婆婆那麼認真做的那道菜,就是我最愛吃的東坡肉嗎?可是明明不像啊!!我終於明白,法國人太厲害了,就是把燉肉時炒糖的工序完全地理解成做焦糖,殊不知那道序是要炒出糖香,但其實仍是用油在煎肉的,為的是讓肉在燉過之後不會過軟散開,而不是要裹上一堆焦糖,而且他們不懂得醬油長時間燉煮的道理,於是就隨便加點醬油上桌了。想到這裡,焦糖豬肉之謎終於解開。
我本來不敢嘗試做這道菜的,因為仰之彌高…可那天去逛超市,竟然發現有一塊切得好整齊的長方形五花肉,一看就是可以切成八塊方形的,那做東坡肉不是正好?那麼整齊,不買都對不起超市工作人員。
那塊肉的肉形真好,都不用冷凍,就可以切出漂亮的方形綁起來,這部分當然是李黑負責,他手比較巧。我看了好多食譜,有的好複雜,加蔥去煮、浸泡隔夜,第二天再蒸過才上桌,我因為已經決定了它就是今晚主菜,自然沒法兒等到明天的。於是用了最簡單的方法:
1.將綁好的肉在加了蔥與薑的滾水中煮30分鐘,拿出來沖冷水。
2.接著起油鍋炒冰糖。今天正好有冰糖,我發現炒冰糖和炒白糖的效果真是不同的,冰糖才會完全溶解,白糖我炒的話通常從顆粒到燒焦的狀態中間沒有過渡,沒有冰糖炒出來漂亮,只有冰糖才會溶解成漂亮的金黃色糖漿。
3.冰糖炒溶變色後,將剛剛八塊豬肉放進去煎,讓豬肉沾上糖,煎至漂亮的金黃。
4.再加了2/3碗醬油、2/3碗紹興、1/2碗水與一些八角,大火燒開轉小火慢燉。
5.最後再開大火把湯汁燒稠了!就成了!
真的非常好吃,而且並沒有想像中的麻煩呢!其實最麻煩的是清理廚房,因為將豬肉放下去煎時好會噴啊,而且噴出帶糖的油,馬上黏成了焦糖…那麼雅致的一道菜背後,還是得有個用力刷洗的黃臉婆。
下回要請我婆婆吃,可是得換一道菜名,不然她就知道她做的差多了,會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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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3th, 2010 Loulou
Croquant 是一種我很愛吃的餅乾,直譯是「脆餅」。因為它的名稱實在太菜市場了,以致於我很難跟別人形容這種我愛吃的餅乾到底是什麼。常常就得說:「你知道,那種鄉下會賣的手工脆餅啊!」然後聽的人通常就是不懂我在說啥。
總之,在法國的超市裡,常常會有一區「名產餅乾區」,會賣些手指餅乾、杏仁硬餅,或是Rousillon圈圈餅。這一區有個特色,就是餅乾都滿貴的,並且都叫不出名字。常常就是一個透明的袋子,寫上「某地名產脆餅」,反正通通叫脆餅,並依商號所在地命名,是不是那地方的人都吃這個我們也不知道。一開始我以為真是哪個地方的名產,但後來我發現在旅行途中常會在小名產店買到這些餅乾,在普羅旺斯有普羅旺斯脆餅,在侯卡馬度有侯卡馬度脆餅,但其實是一樣的東西。所以我推斷這不是某特定地點的名產,而是法國鄉下人的零食。
這餅乾就是一種脆脆的杏仁餅,餅乾非常的…空心,就是一吃就會懷疑是蛋白餅,質地很輕,但常常一小包沒幾公克就要賣個四歐元,如果買到兩歐多的,那得仔細看一下,用的肯定是花生不是杏仁。
今天總算給我知道怎麼做啦!而且,簡單得要死,完全沒有技巧可言!連把蛋打發都不用!
材料:
麵粉 50克
白砂糖230克(不要買太細的糖,在法國盡量買sucre cristalisé 而非 sucre en poudre)
兩個蛋的蛋白,不用打發
杏仁片125克
作法:
烤箱預熱到200度。
將白砂糖與麵粉混合,中間弄個凹槽,將蛋白倒入,混合,最後混入杏仁片。然後烤盤鋪上烤紙,用湯匙將麵糊弄成一小糰一小糰放在烤紙上,因為烤的時候餅會變比較平,所以距離要大一點。烤個15分鐘表面變金黃就行囉!要放涼了才能將脆餅拿起,否則會破。
結果好好吃喔,比外面賣的好吃,因為外皮脆脆的,裡面則有太陽餅那樣黏黏的感覺,啊!可是結論是,好像並不比外面買便宜耶,因為自己做的加好多杏仁喔,切片杏仁又很貴。我想下次應該買帶皮杏仁自己切,那樣杏仁顏色會比較漂亮,而且整粒杏仁便宜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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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3th, 2010 Loulou
這個冬天好長好長,而且出人意外地冷冽。
從十二月開始,連下了幾場大雪,下到連我這種來自南國的人,都不再覺得下雪有多浪漫。以前總是好期待下雪的,偏偏法國不常下。我記得住巴黎那年,我有個星期六早上的課,常常是很不甘願地起床。而有那麼一天,上課上著,外頭竟下起雪來,我看著窗外雪花飄落在乾枯的樹枝以及頁岩屋頂間,很難得地覺得巴黎其實滿美的。不過幾年下來,遇到下雪的次數,竟用一隻手的指頭便可以算完。
今年真是太瘋狂了。十二月中的某天,早上起床時,看看窗外,還好,天空白白的,地上乾乾的。沒想到梳洗完畢出來,李黑說:「嗯,我看妳不用出門了。」我一看,才不過一刻鐘之間,地上已經堆滿五公分的積雪。我才不甘願少賺一天錢,堅持要出門,結果,再看看外面,很多車子在我家前面掉頭,我才明白,很多車子打滑,道路都塞住了。倒是李黑的小孩都很高興,和我們小時候賺到颱風假一樣。
這第一次還挺有趣的,在一個大雪紛飛又不是週末的日子裡,升起壁爐烤火,看外面的汽車排隊…頗有一種奇特的幸福意境。
可是接下來的兩個月可不得了了,一天到晚下大雪,上哪去都不方便,又怕早上車子開出去,晚上就被雪堵住回不來。小孩一天到晚放下雪假,也搞得我不太安寧。又怕外頭的植物,其實不習慣這種嚴冬。我們在花園裡施工,將陽台轉向的工程,也因為這種天氣延宕了。
好不容易熬到三月初,終於天氣好了起來。我看那醜陋的花園看得很厭煩,迫不及待要種花了。於是在一個週末裡將地整好,種下了許多百合、海芋的球莖,將去年因為種錯位置而飽受日曬摧殘的一株繡球花移到陰涼一點的地方,將前屋主擠在一個不起眼角落的幾株玫瑰移到我們臥房窗前,還種了幾株夏天開的花的幼苗。我一輩子沒從事過這麼多的戶外勞動,對自己還頗滿意…雖然我知道我挖過的洞李黑都再動手整過(對,我挖半個坑就會很累)!
結果到了週一,正當全身的腰酸背痛提醒我前兩日勞動的辛苦之時,竟然…又下雪了!!!這次可下得真嚴重,積雪好幾天不化,因為太陽不夠熱,也就是所有的植物都在冷凍庫裡住了好幾天!好多株剛剛冒出的綠葉,竟然就變咖啡色了。就這樣一個乍暖還寒,變態無比的三月初。我每天看著那光禿禿的花園,又擔心剛搬家的植物比較脆弱,恐怕經不起這一擊,心情是更加鬱卒。
好不容易熬到了週末,我們覺得不要待在家裡看那些植物嘆氣了,反正…物各有命,看多了也沒用,我們決定出城,到地中海畔去玩,奔向溫暖的陽光!
沒想到,更神奇的事情發生了,Collioure那裡滿目瘡痍,很像災難現場。到處都是倒下的樹木,路旁還積雪,儘管出了個大太陽,沿路都還是有半米高的雪堆。咖啡廳的侍者說雪下大了,太重,壓垮了許多樹木,還有一戶民宅整個屋頂倒塌。我不敢相信我是在地中海畔的陽光度假勝地。

不要懷疑,那堆白白的就是雪。

冰上停車
後來我們一路開車開到西班牙,發現連Cadaqués的海灘上都是積雪的!!
回來以後,又與光禿禿的花園相處了一個月,我覺得那玫瑰似乎有長高,雖然咖啡色的葉子不會變回綠色,但我還是每日看三回,看有沒有綠葉冒出。
上個週末,和一對朋友到Banuyls度週末。這回運氣可好了,我們週五晚上出發,從週五便是個好天氣。週六吃海鮮、散步,李黑還曬了一個滿臉通紅!Banuyls離Collioure不遠,但比較起來我更喜歡Banyuls一些,覺得她沒有那麼重的商業氣息,比較自然與舒適。我們沒什麼特別目的的晃遊(其實有啦,就是吃,我們好像一直在想晚上要吃什麼),然後李黑和致葦(尤其)聯手喝掉許多朱朱媽做的香料蘭姆酒rhum arrangé(真的,都是他們喝的)!

圖說:兩個怪人與一個垃圾桶 / 背後九個拱門是banuyls的地標
週日回來,發現我播種的草皮終於長出一點綠,雖然不是很平均(因為我連撒種子都撒不好啊!),幾棵鴛尾花也冒出花苞來,幾棵百合也鑽出地表來。
我想,這次春天是真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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